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警
 
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队密织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时间:2020-03-25 16:18:00  来源:

  本网讯 日前,为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队通过“五提升五减少五确保”各项部署,以期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安全。

  提升思想认识 减少倦怠心理 确保职责更明更实

  射洪市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当前车辆出行特点和交通违法规律,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管控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要求全体民(辅)警认清当前交管工作的严峻形势,抓细抓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违法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实现“减量、控大”工作目标。

  提升监管水平 减少源头风险 确保排查更细更全

  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水务等相关部门,深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对企业经营许可、工作责任制度、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安全隐患,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逐车逐人进行清理排查,完善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信息档案,并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车辆安全维护保养以及行车相关详细记录,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

  此外,大队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路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的常态机制,重点对景区道路、急弯、陡坡、桥梁、临水临崖、易落石、易塌方路段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针对排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落实相关部门整改,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采取临时性防护和警示措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提升管控能力 减少交通违法 确保打击更精更准

  射洪交警大队将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包车)、“营转非”大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作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查机动车超员、超速、超载、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改装(拼装)、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载人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将国省道,农村道路以及2017年以来发生有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通行短途客运车辆的县道以下道路及山区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及企业周边道路,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点段,辖区货运运输车辆主要通行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其它道路作为重点管控路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大队依托南泉寺交通安全执法站和滴水岩执勤点缉查布控系统,组织专人开展网上实时巡查,采取线上预警,线下拦截的模式,增强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拦截率和处罚率,对重点车辆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提升宣传质效 减少麻痹意识 确保文明更深更广

  交警大队通过广播、电视、双微、LED、农村大喇叭等媒体媒介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安全出行信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集中报道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摒弃交通违法;并深入客货运、危化品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分析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讲解应急处置相关知识,要求重点车辆驾驶人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驾驶技能,文明规范运营。

  大队依托路面执法活动,开展乘车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广大驾乘人员乘车时戴好口罩、系好安全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包车”、超员车,同时加大防急躁、防超速、防疲劳宣传力度,提示教育驾驶人杜绝分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提升执法能力 减少事故隐患 确保安全更严更实

  依托交警网校和微信工作群,射洪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特别是新进辅警系统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提高民(辅)警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并对安全防护装备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定配备齐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警示标牌、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设备,对缺乏或者损坏的,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民(辅)警执法安全有保障;同时定期对警用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杜绝驾驶带病车上路执勤。大队带班领导不定时对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不按规定着反光背心等装备,不按规定放置反光警示标志、反光警示筒等情况发生,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引发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树立公安交警执勤执法良好形象。(孙红梅)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