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助力阆中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特警、治安、城管等部门,在新老城区七里大道、张飞大道、嘉陵二桥北段、书院街、江南洞子口、落下闳酒店路口等主要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方式,掀起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整治热潮,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止目前,累计拆除遮阳伞(篷)2.3万余顶,教育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块,城区交通秩序大有改观。下一步,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将延伸到农村、社区、街道,同步实施“头盔行动”。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主动拆除已安的阳光伞(篷),上道路必须戴头盔、有牌证、不超员、靠右行,5月1日起实施处罚,该扣留的一律扣留,该处罚一律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赵万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牟廷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