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我市人力载客三轮车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0日起运用电子警察系统加强对人力载客三轮车的管控。现公告如下:
一、对遂宁市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人力载客三轮车逆行、闯红灯、违法停放、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靠右侧通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