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张金柯)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行车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大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驾校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
严管路面秩序。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特点和规律,早07:00-09:00时、晚17:00-19:00时为集中整治时段,在城区主干道和商圈重点路段设置15个集中整治点位,抽调内勤科室23人补充点位警力,积极联系县综合执法局、驾校分别抽调15名执法人员、30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助大队整治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09:00-12:00时、14:00-17:00时为常态化整治时段,在电动车出行相对集中的城区主干道,采取定点检查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形成严管氛围,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查违法行为。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特点进行整理分析,列出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拼装(加装遮阳棚、遮阳伞、挡风罩)、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坚持做到“有蓬必拆、有伞必卸、有罩必除”的严管态势。同时,要求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当场宣读“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进一步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期间,拆除遮阳棚、挡风罩1600余个,警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500余起,有力震慑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全出行的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通过大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结合“一盔一带”制作宣传视频,曝光一批未戴安全头盔行为人宣读配戴安全头盔承诺书,提高群众认识,强化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