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近日,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农村中队,重拳出击,对农村地区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净化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发生。
整治前,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历年来冬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研判分析,岁末年初是农村地区事故高发期,死亡事故涉及电动三、四轮车案例占比较高的现状,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详实的农村地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大队领导分片负责,带队对联系中队辖区进行集中整治。
本月,副大队长鲁冬带领赤城中队民警、辅警,联合大石、鸣凤、吉祥等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场镇周边电动三、四轮车出行密集道路点、段,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严厉查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违规载货和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着力营造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严管态势。同时,民、辅警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向驾乘人员讲解电动三、四轮车载人的危险性、违法性和骑行中的不稳定性,安全注意事项等,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明确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提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24人次,警车8台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起,其中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未购买保险14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4起,教育驾乘人员43人,有效净化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