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18点40分左右,阆中公安交警在阆水路巡逻执勤中发现,学生驾驶电动车竟然乘坐5人严重超载,完全没有安全意识,看起十分危险,巡逻交警及时上前进行制止,现场对5名学生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罚,面对交警严厉批评,5名学生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不耽误学生上下学时间,随后,巡逻交警将5名学生安全送往学校。

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车超员驾驶,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导致车辆的稳定性、操纵性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提醒“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不能忽视,希望学校和家长们能够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下一步,阆中公安交警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整治的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