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期间(9月29日到10月6日),对非遂宁籍小型汽车因不熟悉道路在遂宁的六类轻微交通违法,遂宁公安交警部门将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举措。
一、因不熟悉道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左或单向通行标志指示的;
三、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
四、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查确有有效证件的;
五、新购机动车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在15日内的;
六、因交通事故或道路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形下,违反禁止标线的。
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遂宁公安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图文来源: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