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上午,交通事故受害人张某的家属周某到南充市营山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将一面“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辅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9月26日上午9时30分,营山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营山县绿水镇Y303乡道(绿水至蓼叶路段),路边躺着一位老年人,头部在流血,事故现场无其他车辆。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现场时受伤老人已送往医院救治,现场无明显的事故痕迹,也无监控设备。经过民警仔细的现场勘查,仅在现场附近发现零星属摩托车辆外壳碎片(车辆反光片)掉落,事故民警迅速将事故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研究会,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侦破此案。
行动中,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走访摸排、调取周边路段监控视频等一系列手段,经过长达37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于9月27日晚21时许锁定嫌疑人。
经查,9月26日上午9时20分,刘某某驾驶号牌川R·2G***的机动摩托车从绿水镇向廖叶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绿水镇某村路段与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后驶离现场,张某某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营山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现场,积极救治伤者并及时报警。心存侥幸、一跑了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