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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莫把货车变成“祸车”
时间:2024-09-04 15:15:03  来源:

  近日,阆中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水观镇老山寨村附近有一辆车牌为川R9xxx9的轻型自卸货车存在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水观中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发现情况属实并联系该驾驶员张某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现场讲解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处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南充公安交警提示 :货车不是载客车辆,没有安全带、座椅、气囊等必要安全装置,在加减速、转弯时,以及发生追尾、爆胎等意外时,车厢内人员极易被甩落车外,酿成严重伤亡后果!(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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