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08月01日01时42分,苟某醉酒后(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0 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沿顺庆区滨江中路行驶至清嘉路时,与前方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违法行为:驾驶人苟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暴露出我市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终身禁驾名单


三、违法未处理30次以上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