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12日16时04分许,任某驾驶的车牌为川R8****的小型轿车沿涪江路“川北医学院”外时,与由北向南方向横过道路的行人罗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罗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任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罗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南充公安交警 温馨提示: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在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况及行人动态。行人过马路时,请遵守交通规则,优先选择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双方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南充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