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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闯红灯一个抢黄灯 引发事故双双担责
时间:2024-11-27 11:26:20  来源:

 

  2024年10月4日2时16分许,16岁男孩何某涵驾驶标准电动自行车,从西充县建设北路往西充县建设路方向行驶,行至晋城大道三段颐和城外十字路口处,与行驶方向右侧由范某民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何某涵受伤。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何某涵闯红灯违反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范某民抢黄灯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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