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海奎 文/图)“六一”儿童节前夕,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听众,他们是营山县双溪乡完全小学的70多名小学生,正聚精会神地旁听一起故意伤害案庭审。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恢复了活泼的天性。“法官叔叔,请问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区别?”“故意伤害他人要判多少年?”“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对于同学们的疑惑和议论,法官一一耐心回答,并提醒青少年学生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增强控制情绪的能力,切不可因一时冲动打架斗殴。
随后,法官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审判法庭的布置、合议庭的组成方式、案件的诉讼流程。不少两学一边点头,一边拿起纸笔认真记录。
为强化法制教育成效,该院法官梁松柏、钟灿分别带领一组同学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少年法庭、羁押室、荣辱室、院史室、阅览室等。每到一处,法官都为同学们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回答同学们的提问,让他们对法官、法院和法治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法律的神圣,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同学张某说:“作为一名小学生,今后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该进入的场所。”同学杨某悄悄告诉法官梁松柏:“我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争取成为一名法官,惩治坏人、保护好人。”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学们通过旁听庭审、参观法院,对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生动和深刻的认识,获益匪浅。今后,我们会组织更多的学生来旁听庭审,教育同学们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位领队老师这样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