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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群众路线 践行司法为民
——访南充市司法局局长黄金盛
时间:2016-02-29 17:06:5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樊正太)为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各级相关部门都积极响应,并开展了各项为民、亲民、爱民的活动。同时也为下一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做了一些新部署。
近日,记者就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专访了南充市司法局局长黄金盛。他強调:“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当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正在集中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要通过学习整顿,进一步坚定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崭新局面”。
以服务惠及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坚定的执政基础”,“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司法行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承担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责任,必须始终坚持服务民生的工作方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象对待亲人一样对待群众。“政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我们的机关是服务机关,我们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服务员。机关和基层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放下架子,矮人一分,视群众为亲人,对来访百姓自觉做到“一声你好相问、一杯茶水相待、一个流程服务、一句慢走相送”,并形成习惯,长期坚持,努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亲民爱民的炽热情怀。
办好“八件实事”服务群众。省司法厅党委提出的“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开展为外来企业专项服务”等八件实事,是服务群众的极佳载体,也是百姓的渴望和期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应力戒形式主义,立足本职,千方百计多做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努力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便民利民的服务事项送到百姓的心坎上。
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走基层活动是贯穿“群教活动”始终的一种有效形式,它能有效拉近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更好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把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以服务小分队的方式深入农户、居民院落,深入工地、企业、学校,人对人、面对面地受理调处纠纷矛盾,提供公证、鉴定以及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基层干部、企事业单位解决管理、生产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给予关心帮助;对缠访闹访人员、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要敞开心扉讲道理、讲法律,把交流思想、沟通感情、统一认识的工作做深做细,努力化解心结。要以预约服务、网上服务、延时服务等方式,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便捷与实在。
以普法宣传群众
我们正在致力于法治国家建设,法制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治社会需要进一步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老百姓也渴求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普法工作的任务就是要以“法律七进”为基本方式,通过法制教育和法制文化,把法律根植于百姓心中,使之成为信仰,从而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夯实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
利用媒体宣传群众。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法治栏目、专题节目的方式,通过网络采取互动参与的形式,通过板报、专栏、法制文化墙、法制公园、法制广场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常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主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工作中的涉法问题,自觉规避违法风险和代价。更好地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
集中宣传教育群众。利用法定节假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机会,采取展板、发放资料、赠送法律书籍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根据不同的节日,有针对性地突出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环境保护、禁毒缉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政务公开,向市民宣传司法业务指南,让老百姓掌握涉法事务的流程。在乡村和基层社区,还可以分期集中举办夜校,由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讲解,培养更多的法律明白人。还可联合人才交流中心、工商行政部门对处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进行劳动权益保护、市场经营法规方面的专题培训。对基层干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采取集中辅导和互动交流的方式,使他们掌握基层管理,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法律知识,形成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
以法治文化陶冶群众。采取广告、标语、歌曲、文艺节目等形式,围绕市民权利、义务、责任,创作一批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让百姓在观赏和传唱中感受到法治魅力,受到情操陶冶,从而增强法治自信,争当守法市民,以涌现更多的见义勇为模范、更多的守法市民,让公序良俗得到巩固和延续。
以创建凝聚群众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法治创建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应坚持从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入手,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以良好的创建成效回应市民百姓的热切期盼,进而更好地发动群众,使创建活动更具群众基础,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并良性发展。
紧扣问题抓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目标,着眼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两个跨越”、实施“三大战略”的实现需求,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手段,对社会治安、环境生态、民工工资、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治理,对司法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内部存在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侵犯群众利益等现象进行从严查处,树立清风正气,还公平于民,极力取信于民。
树立示范抓创建。先进典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以产生凝聚人心、弘扬正气、催人奋进的良好效果。要经常性地结合普法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县(市、区)、执法示范单位、基层民主管理、诚信守法企业、学法用法积极分子、文明守法市民、见义勇为模范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创建评比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各个方面树立起一面面旗帜,使单位、企业、个人学有方向、赶有目标。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在学法守法的同时对执法、司法、依法行政、民主管理以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等工作加强监督,对勇于举报渎职失职、假公济私、循私枉法的有功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奖励。要在千家万户中开展联户联防、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更好地预防案件事故;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让创建活动开花结果,带来清风扑面。
围绕履职抓创建。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体,在创建活动中具有主导地位。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稳定为内容,按照“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的要求,结合职能开展好内部创建活动,努力把普法宣传教育、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以及公证、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做好。在指导监管的鉴定业务、律师执业等方面开展好质量评比、诚信执业活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克服“四风”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自觉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努力树立良好的行风,打造廉洁、勤政、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在创建活动中与广大群众、社会各个层面更好地实现良性互动。
以法治成果普泽群众
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方略,“中国梦”是全民族的伟大复兴梦,人民期盼公平正义,期盼平安健康,憧憬美好幸福生活。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厉行法治,以法治为保障,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让老百姓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公平正义得到更好地彰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直接、更实在地让群众分享。
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过程中,要努力配合支持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把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做实做细。要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提供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通过政务公开、执法公开,让百姓感受公正阳光;要及时依法解决水、电、气、道路交通中的问题;公平公正地解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等问题;客观公正地解决好合理诉求,决不允许出现报案难、打官司难现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基本尊严、基本健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祉。
建立更加良好的公共秩序。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既是发展的基本保障,又是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百姓的殷切期盼。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政府法治办、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市场交易秩序、网络秩序和危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规范并以治理为手段,使之蔚然成风。要指导和帮助基层组织、企业单位、学校、机关、工厂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规范、秩序良好,营造生产、教学、科研、经营活动的良好法治环境。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法治建设的基本标准,竭尽全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惩违法犯罪,从重打击暴力犯罪、恐怖犯罪,用法律为老百姓撑腰壮胆,用法律为百姓安全撑起一片蓝天。二是从严依法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产、环境保护,从严查处违章操作、制假贩假、违规排放等行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针对市场秩序、金融秩序、信访秩序、学校周边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等涉及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领域定铁规、出重拳,倡导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坚决查处非法垄断、欺压群众、侵害利益的违法犯罪,真正使公序良俗体现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沐浴法治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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