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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安消防纪检监督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6-03-04 16:46:23  来源:本网原创

 

公安消防部队纪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直接影响整个公安消防队伍的战斗力,直接影响整个公安消防队伍的形象。为此,笔者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对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公安消防部队纪委在落实好“两个责任”中,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将贯彻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纳入中心理论学习组进行学习讨论,对落实“两个责任”中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或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不想抓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使其深刻认识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自上而下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在把握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时,既要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又要抓住关键,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党委、纪检部门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就为打造廉洁消防部队提供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二、当前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防机制虚多实少,削弱了保护作用。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在构建预防官兵违法违纪机制方面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每年举办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组织官兵学习有关领导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个人剖析材料等,可以说在务虚方面,场面和形势都已比较到位,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但在务实方面,却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基层单位虽建立了财务监督机制,但实施中打了折扣,导致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执法部门的领导未能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滥用权力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官兵以“管人者”自居,唯我独尊,耍特权、抖威风,违纪违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对全体官兵未能建立有效的末位淘汰机制。官兵之间缺乏竞争机制。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检监察部门对官兵的有效保护。(二)监督管理滞后,软化了保障功能。基层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着大量的接出警和群众工作,公安消防队伍中群众反映投诉问题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源地”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主要对象也是在基层官兵。由于监督对象具有特殊性、广泛性、群体性,导致一些内部职能监督部门对官兵的日常管理滞后,对一些问题丧失了纪检部门对公安消防部队形象的保障功能。(三)违纪处理浅偿则止,阻碍了职能发挥。由于多种主客观原因,从本单位利益出发或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居多,特别是近几年来省市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综合考评,怕考评扣分排名在后,往往对纪检部门查出的少数违纪违规的官兵,从轻处理,息事宁人。使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大大减小,其权威性大打折扣。 
三、公安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目前公安消防纪检监察部门均实行本级党委与上级纪检部门的双重领导,这种管理体制虽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和监督成本的降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这种管理体制越来越显现局限性(二)制度约束不够严密。近几年,公安消防部队从上到下,制订了一系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纪警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但一些制度的实用性、持久性不严密,除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及其它少数制度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外,大多只能管一阵子,形同虚设。随着形势的发展,开放性的社会、人际交往更加广泛,掌握了解官兵值班备勤之外的生活圈、交往圈,使制度约束难度进一步加大。(三)监督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导致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目前,由于人员不足,大多数支队级公安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仅配置1至2名官兵,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相当严重,导致整体监督力量不断削弱。 
四、强化公安消防部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思考(一)以规范机构设置为基础,转职能,明定位。一是明确纪检部门职责。切实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权责,各司其职。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把工作“杂活”切掉,专心履职。二是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好配强纪委委员,挑选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娴熟的优秀人才,积极协助部队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纪检部门转职能,明定位,改变“万精油”、“大包大揽”的工作格局,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转观念,带一片。纪委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积极协助党委履职尽责,唯有落实“两个责任”,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以整合纪检监察力量为核心,转方式,抓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前的工作中,存在“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要积极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大监督”模式,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同作战,灵通信息,积极查找和整改队伍中、执法执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官兵轻微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纠正,抓早抓小。加强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对官兵违法问题及时移送处理,以儆效尤,纯洁队伍,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四)以推动层层施压为重点,转监督,求发展。要进一步执行“十双”工作制度,落实公安消防部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者实行追究,做到权责一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明确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党廉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部门党廉建设。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三是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充分履职,齐抓共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杜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四是纪检部门要敢于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工作格局。(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托,转风气,树正气。 公安消防部队应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公安消防部队党委要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树立纪检监察权威。在人员、装备、政治待遇、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充分调动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热情,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消除后顾之忧,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开展,努力开创队伍精细化管理新局面。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党委的支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服务大局。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文化素养。促使自身熟练掌握工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通过严加教育和严格管理,培养纪检监察人员的优良作风,自觉做到政治严明、恪尽职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导向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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