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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乡镇民政能力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时间:2016-04-18 10:21:57  来源:本网原创

 

基层民政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发挥着社会减震器和稳压阀的作用。由于乡镇社事办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繁琐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镇民政工作效率不高、质量不优、落实不力。从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和事件来分析,加强乡镇民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对全县乡镇民政机构履责尽责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对策建议,供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大英县下辖11个乡镇、2个社区管委会、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299个村、29个社区,全县14个乡镇(管委会)均设置了社会事务办公室,全县现有民政工作人员34人,其中:兼职6人,即将调离民政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志愿者6人。人员构成:公务员14人,事业人员12人,大学生村官7人,志愿者1人。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4人,40~50岁的9人,30~40岁以下的11人,30岁以下的10人。除去兼职民政工作6人与即将调离民政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志愿者6人,全县实有专职民政人员22人,平均每个乡镇专职民政人员为1.57人,每个专职民政人员服务对象为4841人。
(二)民政服务对象情况。全县有在册民政服务对象10.65万余人,其中:优抚对象0.79万人,城乡低保1.38万人,农村五保0.2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万人,孤儿64人,互助保障对象0.85万人,三留守人员5.8万人,精神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0.36万人。
(三)民政工作面临形势。乡镇社会事务公室挂靠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三定”方案中无专门的民政办机构,从源头上造成了民政工作人员专职不专、混编混岗。同时,因大学生村官即将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工作偏杂。社事办不但承接着民政局赋予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福利慈善、高龄老人、孤儿、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治理、殡葬改革、流浪救助等职能职责,而且还承担着乡镇中心工作及残疾人等工作,智水乡社事办主任还担任着综治办主任,他们每天要处理大量业务,难免造成在工作中顾此失彼,工作质量不高、工作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二)服务对象偏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由原来的补缺救助型转向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急剧增加,在册民政服务对象就达10余万人。特别是失能五保、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工作,存在着沟通难、工作量大等具体问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做好这些工作。
(三)人员流动偏大。年轻同志多为新进公务员或大学生村官,热情有余,经验不足,变动过于频繁,致使对民政工作情况不熟、研究指导和解决问题不够。再加上民政干部兼职多、参与中心工作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十分辛苦,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民政工作,有的想法调到了其他部门。
(四)面临压力偏重。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值高,工作要求压头。新常态下,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大,民政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大,民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公正、公平难保证,依法行政的追责风险大,乡镇民政干部处于落实政策的第一线,直接责任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增加基层人员,配齐配强民政干部。建议恢复乡镇民政办机构,专门司职民政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专职不专、混编混岗问题。在选配乡镇专职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还要考虑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群众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干部。由于乡镇编制紧,普遍缺人,难以充实民政力量。建议在人员配备上适当向民政办倾斜,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固定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全县配专职从事民政工作人员56名,其中:大乡镇配6人,中等乡镇配4人,小乡镇配2人,社区管委会各配4人,工业集中发展区配2人。同时建议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按各乡镇规模及民政办、救助窗口建设需要,逐渐增加编外岗位、公益性岗位,3年内达到每10000名人口配备1名临时救助工作人员目标,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择优招考,从根本上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信息化是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数字民政建设,推动信息系统向镇乡延伸,实现网上申报审批,有利于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建议县人民政府将数字民政工作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县民政局牵头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慈善、社会事务等业务信息系统及基础支撑平台,实现民政信息与基层镇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从而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
(三) 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促进民政工作落实。加强对工作考核是促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减轻工作压力、防范风险发生的有效手段。建议县委县政府将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等三大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办、同考核问责。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遂宁市民政局)
 基层民政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发挥着社会减震器和稳压阀的作用。由于乡镇社事办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繁琐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镇民政工作效率不高、质量不优、落实不力。从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和事件来分析,加强乡镇民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对全县乡镇民政机构履责尽责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对策建议,供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大英县下辖11个乡镇、2个社区管委会、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299个村、29个社区,全县14个乡镇(管委会)均设置了社会事务办公室,全县现有民政工作人员34人,其中:兼职6人,即将调离民政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志愿者6人。人员构成:公务员14人,事业人员12人,大学生村官7人,志愿者1人。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4人,40~50岁的9人,30~40岁以下的11人,30岁以下的10人。除去兼职民政工作6人与即将调离民政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志愿者6人,全县实有专职民政人员22人,平均每个乡镇专职民政人员为1.57人,每个专职民政人员服务对象为4841人。
    (二)民政服务对象情况。全县有在册民政服务对象10.65万余人,其中:优抚对象0.79万人,城乡低保1.38万人,农村五保0.2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万人,孤儿64人,互助保障对象0.85万人,三留守人员5.8万人,精神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0.36万人。
    (三)民政工作面临形势。乡镇社会事务公室挂靠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三定”方案中无专门的民政办机构,从源头上造成了民政工作人员专职不专、混编混岗。同时,因大学生村官即将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工作偏杂。社事办不但承接着民政局赋予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灾救济、福利慈善、高龄老人、孤儿、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治理、殡葬改革、流浪救助等职能职责,而且还承担着乡镇中心工作及残疾人等工作,智水乡社事办主任还担任着综治办主任,他们每天要处理大量业务,难免造成在工作中顾此失彼,工作质量不高、工作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二)服务对象偏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由原来的补缺救助型转向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急剧增加,在册民政服务对象就达10余万人。特别是失能五保、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工作,存在着沟通难、工作量大等具体问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做好这些工作。
  (三)人员流动偏大。年轻同志多为新进公务员或大学生村官,热情有余,经验不足,变动过于频繁,致使对民政工作情况不熟、研究指导和解决问题不够。再加上民政干部兼职多、参与中心工作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十分辛苦,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民政工作,有的想法调到了其他部门。
  (四)面临压力偏重。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值高,工作要求压头。新常态下,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大,民政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大,民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公正、公平难保证,依法行政的追责风险大,乡镇民政干部处于落实政策的第一线,直接责任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增加基层人员,配齐配强民政干部。建议恢复乡镇民政办机构,专门司职民政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专职不专、混编混岗问题。在选配乡镇专职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还要考虑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群众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干部。由于乡镇编制紧,普遍缺人,难以充实民政力量。建议在人员配备上适当向民政办倾斜,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固定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全县配专职从事民政工作人员56名,其中:大乡镇配6人,中等乡镇配4人,小乡镇配2人,社区管委会各配4人,工业集中发展区配2人。同时建议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按各乡镇规模及民政办、救助窗口建设需要,逐渐增加编外岗位、公益性岗位,3年内达到每10000名人口配备1名临时救助工作人员目标,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择优招考,从根本上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信息化是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数字民政建设,推动信息系统向镇乡延伸,实现网上申报审批,有利于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建议县人民政府将数字民政工作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县民政局牵头建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慈善、社会事务等业务信息系统及基础支撑平台,实现民政信息与基层镇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从而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
(三) 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促进民政工作落实。加强对工作考核是促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减轻工作压力、防范风险发生的有效手段。建议县委县政府将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等三大民政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办、同考核问责。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遂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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