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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法治扶贫调研报告
时间:2016-07-11 14:40:41  来源:本网原创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全面小康建设大局,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南充市高坪区作为全省88个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已成为全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如何发挥依法治理在脱贫工作中的作用,以法治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如何做好法治扶贫工作,高坪区司法局经过实地调查研究,现作出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南充市高坪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东岸,幅员面积806平方公里,人口60万,辖25个乡镇和7个街道办事处。2015年底,全区共有贫困户13879户,贫困人口39650人,其中精准识别贫困村91个,精准识别贫困户4479户,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3909人。按照五个一批行动攻坚计划,产业就业发展20886人,移民搬迁3121人,低保政策兜底18970人,医疗救助扶持18350人。2018年底前,逐步实现91个贫困村摘帽、39650名贫困人口脱贫。
二、存在的问题
1、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家中仅有老、幼、妇人口留守,贫困户本身法治学习能力薄弱。部分贫困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法治宣传浮于表面,导致部分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
2、贫困村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贫困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由于大部分中青年壮劳力外出务工挣钱,使许多贫困村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邻里吵嘴打架造成人身损害、儿童在玩耍中受伤、妇女被性骚扰、婆媳间发生口角、不赡养老人、争田边地角等情况发生频繁,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脱贫政策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治安案件侵财类刑事案件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和犯罪案件的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整个地区的和谐稳定,更严重阻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3、贫困村领导干部自身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部分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素养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村法治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重产业发展,轻法治教育现象,对向群众宣传脱贫致富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群众矛盾纠纷时,了解问题表面化,分析问题简单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群众遇事常常多头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群访。
三、工作措施
针对依法治理在贫困村和贫困户中的问题,发挥依法治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尤为紧迫,必须统筹抓好区、乡、村各级工作职责,发挥法治的效力,打赢脱贫攻坚工作这场硬仗,实现全面小康。
(一)全区统筹法治扶贫工作
1、建章立制,强力推进。坚持把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重大扶贫决策、重大扶贫项目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扶贫政策的使用监管体系。依法推进扶贫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重点推进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扶贫对象进出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和惠农政策落实中克扣群众、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摸排贫困地区法律需求,探索制定《法治扶贫实施意见》。明确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扶贫的工作职责。建立法治扶贫监督管理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加强指导,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抓早抓小,及时研究,科学处理,确保实效。
2、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城区交通要道、高速路口设立单立柱大型法治广告宣传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均设置法治宣传的固定标语和宣传栏;在城区和中心集镇的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内容;编印年度《高坪区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并发放到老百姓手中;在公共场所推送展播法治微电影;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全区联动的十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举办好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巩固完善白塔法治宣传主题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并打造法治文化十里长廊等新的特色法治品牌,全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区级部门加强法治扶贫工作
1、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脱贫帮扶各个环节和过程,积极宣传本部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解决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引导贫困群体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2、指导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帮助贫困村党支部加强班子建设,清理发展思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乡镇(街道)落实法治扶贫主体责任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广泛建立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定期讲法工作制度,抓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的能力。
2、强化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村帐乡管、公示公告、项目竣工结算验收等制度,落实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和项目长效受益。
3、开展法治干部入户结对活动。建立乡镇(街道)法治人才库,将村(社区)法治指导员、法律明白人等纳入人才库。按照“1+X”的结对原则,选派法治干部深入贫困户,开展法治帮扶。同时对法治指导员、法律明白人等法治干部进行定期法制培训和监督考核,加强其法律服务的能力。
4、设立乡镇(街道)“法律维权岗”。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普遍设立困难群众“法律维权岗”,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贫困群众实施“预约上门服务”。
5、加强贫困户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对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和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工作,激发主动脱贫的意愿,发挥其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利,防止群众因矛盾纠纷激化、诉累“返贫”。
(四)贫困村组织实施法治扶贫工作
1、建立贫困村法律服务工作室
主要职责:作为法治扶贫惠民的前沿阵地,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证律师服务等多项法律服务内容延伸到村民家门口,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解决纠纷、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法治需求。
法治宣传: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扶贫项目建设、公民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建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课堂等,以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多种形式地开展扶贫政策、孝老敬亲、文明新风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次,为村民上法治课1次,开展“以案释法”1次;每半年组织法治指导员、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骨干培训1次。
人民调解:建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加强对贫困村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每半年开展培训1次,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每两个月开展全村矛盾纠纷排查1次,特别是掌握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村。
矫正帮教: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考核;定期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及谈话;组织村干部与家庭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结对帮教,做好他们的帮扶工作,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设法律援助申请窗口,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接待和初步审查工作,实现“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贫困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上门服务。
法律服务:每季度末的20日,组织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到贫困村开展集中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提供预约、远程法律服务。
2、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
人员组成: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主要职责:与贫困村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合同;参与贫困村村级重大事务(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的依法决策;负责指导贫困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村民民事合同;帮助投资业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法律意识,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预防化解法律风险。
工作措施:每月15日、30日在法律服务工作室现场办公,免费为贫困人群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每个季度开展法治讲座1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次;帮助投资业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合作社管理法律意识,针对性提出法律建议,预防化解法律风险。
3、一村一法治指导员开展工作
人员组成:全区村(居)法治指导员
主要职责:指导制定完善各类依法治村的规章制度,制定老元观村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述求。
工作措施:每月开展院坝法律知识宣讲1次,每季度开展“以案释法”1次;组织本村文艺爱好者编排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每年集中演出1次;每年发展法律明白人、普法中心户等法治骨干4人,挖掘法治典型1例,并进行宣传。
4、第一书记驻村
人员组成:全区贫困村第一书记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贫困村各项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工作措施:第一书记每个月驻村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3;派出单位主要领导每个月听取第一书记情况汇报1次,每个季度到派驻村走访1次;第一书记每个月走访贫困户1次,每个季度组织座谈和以案说法各1次;做好贫困村维护稳定、矛盾化解、治安秩序整治等工作。
5、帮扶干警进村开展活动
人员组成: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
主要职责:联系干警定期组织座谈、以案说法和适时走访、电话采访等活动,做好联系村稳定维护、矛盾化解、治安秩序整治等工作;依法保障联系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
工作措施: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每人结对帮扶2户;每个月到联系贫困户家中走访1次,进行面对面法治帮扶,帮助解决贫困户解决法治难题,建立法治帮扶台账;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公共服务、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内容,每季度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次;开展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群法治脱贫专题调研,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类致贫因素中的法治需求,每年至少形成调研报告1篇。
四、法治扶贫的成效
1、通过法治扶贫,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贫困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上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保障和促进贫困村顺利脱贫摘帽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2、通过法治扶贫,引导村民特别是贫困户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打通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思想关节,提高广大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增加广大群众对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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