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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调研报告
时间:2018-08-14 15:37:08  来源: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全国普法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中央、省、市先后出台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为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县国家机关普法制度化、规范化,石棉县司法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一、当前石棉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现状
石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先后在《石棉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石委发〔2017〕25号)、《石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石委发〔2014〕20号)等重要文件中对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县依法治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石法组办〔2014〕14号),将普法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将普法效果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内容,有效推动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一)加强统筹安排。为全面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石棉县结合“法律七进”工作,分解普法任务,县司法局和各牵头单位积极履行普法工作职责。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纳入《石棉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石棉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石司发〔2017〕23号),对国家机关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的措施手段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规定动作。一是强化国家机关自身普法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结合“两学一做”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等开展法治教育,建立健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常态学法和年度述法“四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和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制度,全县每年开展国家机关法律知识专题学习40余次,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社会普法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年度教学计划,确保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考试“五落实”。在全县中小学选优配强28名法制副校长,积极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活动。在乡村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活动,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在宗教场所开展教职人员法治培训,妥善处理涉及宗教问题。在企业开展依法诚信经营建设,创建省级诚信守法企业1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3个,企业聘请法律顾问19名。在广场、车站,集镇等人流密集地点投入大型法治公益广告牌300余幅(条)。
(三)抓好示范引领。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全县围绕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点、线、面”的法治示范带动引领,促进法治宣传纵深发展。我县从2014年启动县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共命名县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5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13个。
(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全县各机关单位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和参加“1+10”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每年通过“春节前后依法治县普法宣传”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及以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环境保护、网络安全、开学第一课、法治电影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向服务管理对象、基层群众普法。在全县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法治文化进新村聚集点5个、机关法治文化示范点8个、校园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全县16个乡镇均打造了廉政文化。
二、当前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当前全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不善于将普法深度融入法治实践、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七进”单位牵头推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部分牵头单位履职尽责、牵头作用尚不明显。三是部分单位没有树牢依法执法是最生动的普法理念,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责任不到位现象。
三、全县落实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建议
加强落实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十分重要和紧迫。一方面,我县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四川旅游新兴地,加速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进入关键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国家机关具有把一切工作和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来推动和解决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法治石棉建设深入推进,推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加迫切需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质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就需要我们抓住关键,切实抓紧抓好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落实好普法责任作为国家机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要切实加强重点内容的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深入学习宣传上级党委关于依法治理的决策部署,增强全社会参与法治石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结合“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普法,促进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执法普法相结合。国家机关在开展治安管理、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征地拆迁、精准扶贫、旅游、禁毒防邪、民族宗教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扫黑除恶、维护和谐稳定等执法司法活动中,要加强对案(事)件当事人、行政相对人、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群体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强化开展社会普法。国家机关要常态化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纪念日、重大传统节日、本地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坚持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将日常宣传和集中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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