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偷电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哦”,12月3日,国网南部县供电公司借“国家宪法日”在县城新世纪广场、中心城镇集市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电力宣传画册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知识等宣传单,电价相关问题知识手册、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小画册、微信平台使用指南及印有用电知识和咨询电话的购物袋等宣传品。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内容,同时结合群众日常生活,细致讲解了冬季保暖用电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用电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方法,传授节电“小窍门”、节能“金点子”及人身触电急救知识,耐心地解答了在安全用电、用电交费、业扩报装等方面的疑问咨询,受到过往群众的赞赏和好评。
从11月以来,国网南部供电公司组织13个供电班组共245名员工,以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方式全面开展电力法治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8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现场受理解答咨询560余人次,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用电客户“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窃电违法”的法律意识,有效杜绝了窃电、违章用电等不良现象,为规范用电秩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熊政桦.记者樊正太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