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静)近日,涌泉乡某村村民成某购买四川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一台,并商定由四川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将挖掘机送到成某指定位置(涌泉乡街道)。2月24日,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如约将挖掘机送到指定地点,但在卸载过程中挖掘机发生侧翻,致使操作员(成某长子)当场死亡。事后,成某与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始终无法就相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激化。当天玲珑司法所知悉该纠纷后,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对该纠纷进行调查化解。
司法所负责人陈静对此事前因后果及责任划分于情于理于法对当事双方耐心细致的劝解和说明,经过三天的法律知识宣讲和对双方反复的劝解,最终于2月26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四川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金、子女抚养费及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410000.00元(肆拾壹万元整),该纠纷终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