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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调研通江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时间:2016-03-16 14:15:33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通司宣)3月10日至1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省司法厅法宣处副处长刘鹏、省司法厅干部饶凯一行莅临通江县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巴中市司法局局长黄联学、副局长谯华林 ,通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刘朝宽深入通江县广纳司法所调研,详细了解司法所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司法所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法律服务保障等情况。检查了“司法e通”运行情况,现场抽查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管理并语音通话。刘朝宽对整合片区乡镇司法所资源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开展方式 、开展“1+3五帮助”社区矫正管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朝宽强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做到“三化”——法律法规适用要规范化、工作方式方法要标准化、办公阵地设施设备布置要合理化。法律法规适用要规范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制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在法律法规适用上要准确把握、运用规范。工作方式方法要标准化。要把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办公阵地、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前沿阵地,是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司法所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改善直接影响着工作开展。必须保证同志们有宿舍、有办公桌椅、有必备的办公设施设备,才能使人安心工作、快乐生活,才能激发活力、拴心留人、创新发展。办公场所布局要合理,司法所的标识标牌要按照规定制作和悬挂。要合理布局党员活动室、接待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档案资料室等场所。工作职能职责、纠纷化解原则、程序、工作纪律都要进行公示。要认真研究“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相关内容,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刘朝宽还深入通江县诺江镇谢家河坝社区视察了法治广场建设,认为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的法治主题鲜明、载体丰富、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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