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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司法局小桥司法所建“社区矫正微信群”强化教育监管
时间:2016-03-22 11:10:3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刘春宏)近日,营山县司法局小桥司法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创新推行了“微信群”管理工作方法,即: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微信群,要求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实名加入该微信群,以便于日常教育监管。该工作法实施以后,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间搭起了一个沟通、管理、教育、学习的新平台,针对特定人群的法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提升,管理更加高效,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该所一是通过该微信群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微信快速准确、简单易用的平台优势,发送及时、实用的普法信息及县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并随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二是通过该微信群及时为社区矫正对象解答法律问题。社区矫正人员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在微信上提问,群管理人员会尽快对其进行解答。三是通过该微信群可随时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地理位置。与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相结合,通过微信群,要求矫正人员每天发送地理位置,必要时要求发送个人实时照片,进一步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管理,避免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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