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聪 戴雪倩 记者郭建坤)4月5日,仪陇县司法局文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处矛盾纠纷。
一场春雨过后,王家的院墙外又积了满满了一坑雨水。眼看原本坚固的院墙在积水的不断侵蚀下变得摇摇欲坠,王斌(化名)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赶紧叫来邻居李强(化名),要求对方马上把门口的积水处理了。李强看了看,什么也没说转身就回到了自家屋里,并没有在意王斌在院子里的骂喊。自从李强家的新房建成后,因为排水的问题,导致的上述情形已经多次上演。不论是王斌还是李强都没有想到,随着一声巨大的声响,王家的院墙轰然垮塌。院子里的王斌和重新跑出来的李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被惊呆了。
王斌一把拉住李强,要求对方给必须给自家重新砌一道院墙,李强则认为王家院墙垮塌是自然垮塌,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坚决不同意承担责任。双方吵吵嚷嚷,僵持不下,只好来到仪陇县司法局文星司法所请求调解。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后,立即与治安队员赶到现场了解详情。
经过调查得知,去年腊月,李强家新盖了一套楼房,因为没有做好排水工程。天一下雨,有部分雨水就流到了邻居王斌家的院墙下,导致院墙外有一处低洼常年积水。 院墙由于长期积水、受潮,最终倒塌。
了解到矛盾的源头后,工作人员让两家找来了宅基地使用证,对照过后,发现两家的面积和界线都没有超越证书界定。这样,矛盾焦点就集中在了排水问题上。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讲解了《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给与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顺利达成调解:李家因修建新房时没有考虑到排水问题,应对王家损坏的院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李两家在王家院墙外共同新修一条半米宽的排水沟,彻底解决两家的排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