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依娇)近年来,营山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老有所乐。为了确保老有所乐,我局建立退休人员学习党支部,每年退休党支部都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同时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集中学习、讨论,保证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党的相关政策、法规,使退休人员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老人余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为老年人打造重新展示自我和发挥自身优势的平台,为司法行政事业作贡献。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视察基层司法所,让他们充分发挥余热,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充分调动了老干部老党员的积极性。近年来,我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普法和法律的主要内容,利用“12.4”、重阳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活动主要围绕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社会家庭精神赡养义务等。共开展法治宣传40余次,出动宣传车10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受到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切实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老年人作为特殊服务对象,想老年人之所想,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