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浩宇)近日,蓬安县司法局罗家司法所收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社会调查委托函,要求对司法所辖区南燕乡王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为了保证社会调查结果的详细、准确,11月21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南燕乡王家店村进行了实地走访。
通过向村委会了解得知,王某当年属于超生,自出生起就在外村亲戚家居住,后随父母外出读书,十几年来很少回家,家中虽有居所但是其家人都在外务工。村委会对王某的具体情况和往日表现均不熟悉,如果王某回乡接受社区矫正,村委会恐难以教育管理。而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王某家邻居调查后也证实了王某及家人十多年前就举家外出,很少回家这一情况。
对此,司法所与王家店村村委会讨论后认为本地不具备接受王某回家接受社区矫正的管理条件,并向县司法局提交了不建议接收王某回家接受社区矫正的评估报告。
罗家司法所一直以来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对于社会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及时进行,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进行评估,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所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回乡后能得到家庭、村委会、司法所三个方面的管理教育帮助,避免出现回乡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再次犯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