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德林 戈壁)11月25日,阆中市司法局江南司法所经与江南街道办事处协调,成功为辖区内一刑释困难人争取到7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帮助其渡过眼前的困难。
江南司法所不断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真情帮教”为工作理念,在巩固帮教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
孙某是江南司法所工南辖区内的一名刑满释放人员,今年23岁,家住阆中市江南办事处张宪街20号附551号,正值青春年少。但却在2011年7月28日因抢劫罪入狱服刑,2016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家中父母离异,早已失去联系,仅剩的外公外婆,年迈多病生活困难。江南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从思想上对孙某进行引导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党和政府帮扶政策,劝说他放下思想包袱,在得知孙某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司法所立即向江南街道办事处领导反映其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孙某申请办理临时救助,经多方协调,给予其一次性发放生活困难补助700元,帮助其渡过这段艰难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