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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司法所依法解纠纷 翻脸好友再度握手
时间:2017-04-19 16:31:48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德林 曹圣川)4月5日下午3时许,阆中市司法局保宁司法所走来两个特殊的纠纷群众,其中一方是已服刑完毕的刑释人员乔某,另一方是正在保宁辖区进行社区矫正服刑的的何某。据悉,双方于2010年因何某代理乔某的刑事案件结识,本是恩情颇深的两人却因产生一系列债权债务问题,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口角纠纷甚至还有抓扯行为,经派出所多次出警调解均无结果,关系日渐恶化。
保宁司法所得知情况后,及时介入,立即通知服刑人员何某及刑释人员乔某到所,经深入了解,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乔某因生活需要向何某借钱5万,二是何某用私车接送乔某女儿到乡镇上下班产生车旅费用若干。我所工作人员积极寻找双方矛盾焦点所在,从法理和情理两个层面对双方进行细致耐心的调解,最后何某表示要珍惜双方友情,可延缓债务收取,乔某则表示感激对方的帮助和宽限,一定会尽快将钱还上,何某表示同意。本已翻脸甚至剑拔弩张的矛盾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再次握手言和,重归旧好。
通过这次成功调解,也给我们带来两点工作启示。一方面,乔某得知何某在保宁辖区服刑后,并未采取过激行为,而是第一时间经邀约与何某一同到司法所,愿意接受工作人员依法依理依情的调解,体现了当事人对法律尊重,对司法行政机关信任;另一方面,双方均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能做到知法用法,还从侧面反映了近年来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刑人员也能用法律武器化解纠纷,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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