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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司法为民赢得百姓赞
时间:2017-04-25 09:45:18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何晓斌 莫德强)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努力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该院通过调解方式,有效化解了多起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受雇拆房重伤  法院和解暖心
2014年4月22日,龙某某受张某阳雇佣拆除他人房屋,施工中不慎受伤,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1个、十级伤残1个、三级伤残两个。法院经审理,判决雇主张某阳、房主张某本分别赔偿龙某某159739元和98742.30元。
2016年6月15日,高坪区法院立案执行该案,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张某本已72岁,张某阳在拆除另一房屋时受伤住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1月,张某阳康复出院,申请执行人被家人用三轮车推至法院强烈要求继续执行该案。经法院释明和安抚,平息了申请人及其家人情绪,并由执行干警将其送回家中。后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近日,张某阳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人龙某某对法院工作给予理解和感谢,同时表示不再信访。
坚持耐心调解 为民化怨解纷
“感谢执行干警!你们为我们的案子费心了。”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张某某等人激动地说。
2016年6月12日,谢某在乘坐林某某三轮车回家途中,头部坠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某向谢某某、张某某等四人赔偿各项费用225271.32元。
2017年1月4日,高坪区法院立案执行此案,1月25日向被执行人林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此时,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张某某等四人来到法院强烈要求强制执行,并称其亲人谢某的遗体尚在殡仪馆,如不能得到赔偿款,拒绝将遗体火化。执行干警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开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
经过调查,被执行人林某某居住在偏远农村,家中并不富裕,一次性给付赔偿款不现实。执行干警将调查情况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向申请人进行了说明。后来,执行干警经过5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林某某多方筹款12万元,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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