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遂拘留 文/图)为深入推进“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遂宁市拘留所始终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阵地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殴打他人的社会矛盾纠纷。

2017年7月18日,家住遂宁船山区水库村村民贺某贵,今年58岁,他因征地不满土地测量赔偿等找到社区干部唐某理论,期间贺某贵抓扯唐某衣服并用拳头殴打,导致唐某身体多处受伤。贺某贵因殴打他人被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入所后,贺认为自己被冤,情绪非常激动,扬言出去后上访并在网上发贴。针对此情况,民警及时找其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到贺某贵因与村干部唐某曾有过节,认为唐在土地测量过程中故意整他,遂找村干部唐某理论并殴打唐某。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引导和耐心释法,讲明过错、分析其行为的危害后果,贺某贵很快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将用正当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主动提出申请请求拘留所调解。为确保贺某贵出所后妥善解决不满土地测量矛盾,拘留所主动与贺某贵所在的船山区水库村刘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转达贺某贵意愿诉求,分析矛盾利弊关系,共同做好当事人唐某的思想工作。
7月21日下午,遂宁市拘留所主动邀请水库村刘主任、双方当事人到所进行民事调解,通过调解,一是贺某贵主动向村干部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药费等费用;二是刘主任代表村委会同意对贺某贵的田土地重新进行测量。随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殴打他人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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