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作者 聂晓燕)2016年5月,南江县司法局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功能建设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16〕43号)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抓好了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多次召开会议对专区建设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落实工作场地。通过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配合协调,在专区设置了综合、公证2个服务窗口,并为公证处配备办公室1间、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办公室2间。
三是落实窗口人员。窗口人员在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四是配置完善窗口办公设施。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了法律服务专区2个窗口的办公桌椅,县司法局购置了2个窗口的电脑、打印机和专区标识等办公设施设备。
五是明确窗口服务范围。组织建立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咨询、司法鉴定咨询、法律服务所年检、法律工作者年检等法律服务事项,明确了窗口的具体服务范围。
六是落实窗口管理措施。明确了法律服务专区由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管理,窗口业务工作由派出处室指导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时间作息,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流程要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是优化流程,让老百姓轻松办事。县司法局在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了法律援助办事指南。群众通过办事流程图,一眼就能清晰知道交什么材料、向谁交等。在综合办公系统上开发了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功能,凡是本辖区的老百姓申请法律援助,均可在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站递交材料,由该站工作人员在系统上报给专区窗口,并在当日办结,让老百姓少跑路。
法律服务专区建成后,共受理民事援助案件451件,刑事援助案件124件,行政援助案件2件,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提供公证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公证1500余件,其中公证援助520余件,上门服务300余人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