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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坠亡家人存尸索赔 联动调处达成和解协议
时间:2017-10-09 10:01:06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王德林)我妻子到你家干活前好好的,现在你让我领一具尸体回家,叫我情何以堪。你不赔我一百万,我就将尸体放在你家中……你屁眼也太黑了,是她自己不小心摔死的,关我什么事,再说我身患癌症,欠了一屁股债,拿什么赔你……
    这是2017年9月11日发生在阆中市水观镇老山寨村一农民家中的争吵,主人叫刘青仁。到他家争吵的叫汪得理,其妻子叶渠英给刘青仁家刷墙时从木梯上坠下当场身亡。双方因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争吵不休,矛盾在不断激化。
    阆中市司法局水观司法所在得知此事后,主动向水观镇提出调解建议并迅速展开调查,联合当地派出所和法律服务所,在水观镇的统领下,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就该案主动介入,进行调解。经过两天艰苦努力,以刘青仁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双方不再就此事发生争议而告终结。
    调解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事实的发生并无多大争议,而争议的焦点是用人方不知自已的责任,认为死者坠亡是她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与己无关;再者,死者家属从一百万的狮子大开口到调解时的20万赔偿要求,刘青仁接受不了,也没有这个给付能力。事实上,刘青仁患有食道癌,为治病,欠下了数万元的外债。认为对方的赔偿要求没有人情味,有些过份。而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占理,认为人在你家中干活死了,你就得赔偿,20万元的赔偿要求,并不算高,也合情合理。
    调解人员在双方不能就赔偿数额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只有将双方当事分开做工作,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要求,又集中调解,说法律,明白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讲道理,传承礼让美德,反复多次。又发动村委会和邻里亲朋做思想工作,经过两天的拉据试调解,刘青仁答应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现金,死者家属也承喏不再就此事找刘青仁的麻烦,并签下调解协议。
(文中案件当事人匀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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