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露)1月18日,罗某等20名农民工来到安居区法律援助反映,他们在唐某某从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包来的安居区中兴镇夏家坝村、五香庙村异地搬迁施工中,至今未讨要到工资,因此希望区援助中心能够帮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面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并立即采取措施帮助其讨要工资。
立即受理。该案涉及农民工20余名,涉及拖欠工资高达20万,如果不妥善处理,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免除对其的经济审查,立即受理并于当天完成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立即指派。手续完善后,整合区法律援助中心力量,并确定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许洪晏亲自带领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案。立即调查。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白马法庭庭长何浩在第一时间赶往到中心镇镇政府调取资料以及该工程涉及的所有资料。经调查得知,目前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还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承包人。立即诉讼。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起诉事宜。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系白马镇人,为便利农民工,区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于1月25号,奔赴白马法庭办公。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