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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时间:2018-03-12 15:23:42  来源:

 

本网讯(陈利平)3月6日,在射洪县妇联举行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大会上,射洪县人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县“‘三八’红旗集体”。近年来,射洪县人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建立妇女依法维权长效服务机制。与射洪县妇联密切协作,实施法律援助“巾帼维权工程”,全县33个乡镇均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青少年维权站,达到服务机构全覆盖。积极拓宽妇女法律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女职工孕产劳动纠纷、继承、抚养、扶养、校园伤害等妇女儿童常见的法律问题列入援助事项。2017年,共解答妇女法律咨询800多余人次,办理妇女维权案件38件。
建立青少年儿童依法维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整合资源,会同县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春苗工程”专项行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017年,共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5000多份,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9件,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确保妇女儿童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2017年,加大工作力度,严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律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法律援助中心解决的事项,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协调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选派优秀律师办理并实行全程跟踪,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和回访等方式,指导督促法律援助律师提高办案质量,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针对妇女儿童受援人思想上或家庭隐私的顾虑,推出“点援制”服务,满足妇女儿童希望由女律师或社会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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