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祝磊)近日,南部县司法局安置帮教股同志陪同绵阳监狱执行科4名监狱民警抵达大桥,与分管政法工作的何副镇长一同商讨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张某的安置方案。
接洽中,大桥镇何镇长与南部县司法局安置帮教股王股长细心查看了患有精神类疾病刑满释放人员张某的档案,仔细翻阅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川司发[2013]25号文件),同时也认真听取了宋科长对张某狱中情况的报告,了解到张某家住大桥镇翰林村,因抢劫罪于2002年3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04年6月减为有期徒刑19年, 2014年4月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又经过5次减刑后应于2018年3月24日刑满。大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该村干部取得联系,得知张某父母已故,其妻子杜某长期外出打工,已无法取得联系,属于三无人员。考虑到此类人员的特殊性,经过多方沟通和商讨,最终确定了张某的帮教方案,将张某送入南部县民健医院治疗。
此次多部门的联动为大桥司法所今后做好此类特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全力确保和维护了南部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