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红梅 李健)2018年3月22日早上五点左右,通江县司法局瓦室司法所管理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薛某(男,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1年)与其表弟驾驶小型货车从兴隆乡往通江方向行驶,在行驶至兴隆乡黄家梁处看见路边山林里有一位老人在蹿火取暖,考虑到存在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薛某走上前询问老人。只见老人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我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细问得知,老人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也打听不到家庭信息,无奈之下,薛某第一时间向瓦室司法所报告了相关情况,并把老人安全带到了瓦室派出所。后来经公安机关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到该老人个人信息,后将老人平安送回家。
老人的平安回家,薛某提供的帮助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表彰薛某的行为,经上报县司法局同意,瓦室司法所联合薛某的社区矫正小组,通过召开集中教育会,表扬了薛某,并用薛某的事迹激励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回报社会,弘扬人间正能量。
近年来,通江县司法局注重将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教育与监管教育相结合,以情感教育、感化引导为主要内容的“柔性工作法”,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积极向善、乐观向上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