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姚婉如谢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我们就要上告到底” 死者家属激动地说道。
2017年12月,安居区三家镇双乐村的杨某某承包了三家镇双团村易地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而后杨某某将该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三家镇五显村的李某某,李某某雇请三家镇狮子村8社村民邓某某从事砖工工作。2018年3月27日下午邓某某在该工程中从事墙面抹灰时不慎从架板上坠落至地面受伤,邓某某受伤后先后被送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于2018年4月1日死亡。邓某某死亡当日,其亲属情绪激动,提出要求杨某某、李某某共同赔偿120万元。因杨某某、李某某未能达到死者亲属的赔偿要求,双方发生争吵,死者亲属开始谩骂、围堵杨某某、李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当日安居区三家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前往纠纷现场,坚持依法、依情、依理的原则,采用疏导、教育、安抚等方式,最终将双方的怒气平息下来并答应接受三家司法所的调解,通过法律工作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杨某某、李某某一次性赔偿邓某某亲属各项费用41万元。杨某某、李某某于4月4日兑付了赔偿款。
至此,一起由死亡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