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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大河司法所“多举措”加强社区矫正管理
时间:2018-04-25 11:06:22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邵孝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作为基层司法所的一项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南江县大河司法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和严格遵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结合辖区矫正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切实督促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不断提高矫正人员思想觉悟,端正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和态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是“严”当头,强化日常工作管理。规范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书面思想汇报,认真开展每月走访活动,激励矫正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增强自信;及时了解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尽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并纠正不利于进行矫正工作的苗头,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制定实施集中教育、自学学习制度。为深入落实社区矫正制度,不断改进和规范社区矫正方式,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再犯罪等问题发生,大河司法所每月组织矫正人员来所集中学习2小时,要求在家通过法治节目、书、报刊以及网络自学6小时。通过制定和实施教育学习制度,旨在进一步改进社区矫正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不断培养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意识、服刑意识,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和矫正效果。
三是每月开展一场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多样化的集中教育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以自主学习为主导,集中教育为辅。在每个月的集中学习中,大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最新党政要闻、观看反面案例、学习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法律知识,警钟长鸣,有助于使矫正人员进一步端正改造态度,进一步树立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服从监管意识,加强改造,全面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了矫正工作在思想层面上取得实效。
四是每月进行一次公益劳动。通过开展社会公益劳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集体观念,激发和培养他们对社会的关爱,为提升美化乡村人居坏境、建设美丽家园活动尽点绵薄之力,让他们更好的融入到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而受到周围群众的歧视,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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