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娟)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南江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从2017年底起,联合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积极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目前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一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在12个中心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下两镇江口村、正直镇长滩村、南江镇朝阳社区、南江镇春场坝社区建立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基本完成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县委政法委、群工部、司法局、法制办、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承担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重大疑难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咨询等职能职责。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乡镇司法所,与乡镇法律顾问相结合,实行窗口坐班服务,主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公示法律顾问信息及联系方式,便于基层群众就近“找法”。
自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至今,共计开展法治宣传102场次,法律咨询 1011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办理公证75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6余件,调解成功832件,成功率达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