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棕贤)把好扫黑除恶“宣传”关。聚焦重点时间、区域、人群,结合“法律七进”,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做好“互联网+普法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石棉司法”微信公众号、“指尖上的法律顾问”微信群、新浪微博等宣传载体,将十二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纳入宣传范围,定期推送扫黑除恶普法动态,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开展涉黑涉恶宣传活动40余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30余场,更新普法宣传栏40余期,推送普法动态200余条,播放LED显示屏7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件、800余人次。
把好特殊人群“管控”关。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做到“清底数、明情况、知去向”,实行日抽查日通报制,创新开展社区服刑人员“1小时”点训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定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截至目前,摸排走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200余人,开展集中警示教育3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257人次。
把好法律执业“监督”关。召开律师行业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的审查、请示、报备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要求律师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