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拧紧党的建设“总抓手”。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二)下好法治宣传“先手棋”。积极抓好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同时以此契机和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宣传工作机制,拓展延伸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丰富普法读物,积极抓实新媒体普法。
(三)构筑社会治理“防火墙”。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推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构建。认真做好人民委员会星级评选、首席调解员评选、调解能手评选等工作。协调做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打造法律服务“全域网”。加速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实体、热线“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通江—诺水河”“通江—空山”两条旅游沿线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法治与旅游深度融合。靠前抓好法律服务,“精准滴灌式”服务四大战役,扎实推动法律援助更加惠及民生,加强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管理,不断提升其专业性和社会形象。
(五)筑牢监管执法“软围墙”。进一步“五抓五防”纳密防护网,强化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集中监管矫治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日常监管、教育帮扶作用,严密管控矫正对象,切实做到不漏管、不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