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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8-09-03 18:21:19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许艳梅)8月27日下午,南充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夏选民在局五楼会议主持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前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夏选民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政法机关,作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
夏选民要求,一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市、县两级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把指导监督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履行指导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案件办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落实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要加强接案管理,建立健全本所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决定接受委托的,要在5日内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并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律师承办,严禁私自接受委托;遇有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研究。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严格遵守“四个不得”的纪律规定。
二要严格涉黑涉恶犯罪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开展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工作,切实做到人人见面,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严格监督管理,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控。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认真开展调查评估,严格把关。
三要做好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工作。宣传发动要造声势,策应迎接中央督导工作,打造的法治宣传阵地,全部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要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都要印制两高两部的通告和相关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摆放在我们的法律服务窗口和基层司法所,供人民群众取阅。要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要通过监狱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基层司法行政等工作,针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摸排,务必取得工作成效。
四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要整理好软件资料,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监狱、市局各科室要按照市局扫黑办的要求上报软件资料,此项工作必须在8月30日前完成。数据统计要吻合,市、县两级业务数据、律师代理案件数与政法各家案件数、人民调解摸排线索与村(社)上报线索数据相一致。要抓好精神的学习掌握,熟悉掌握中省市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各领导小组成员要熟悉扫黑工作部署,扫黑工作人员要清楚自身职责,每名干部职工学习笔记本要有相关精神的传达学习记录。重要工作要得到印证,各单位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排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开展“两类”人员专题教育和坦检活动,均通过各类台账、线索移交表和个案登记表等进行印证。同时,要拟写好汇报材料,加强信息报送,对涉密线索按照密级管理实行专人报送。
五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界限。要吃透两高两部文件精神,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对象及线索、律师代理的案件一定要符合的政策法律规定,加强信息掌握和请示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程序,及时将案件代理相关情况报市司法局、市律协备案,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律师代理案件要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批捕书、立案书等法律文书来鉴别是否是涉黑涉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触碰四个“不得”底线、红线。
六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扎实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严防全系统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出现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情况和替涉黑涉恶人员说情行为,坚决防止队伍中出现“保护伞”的现象。
会上,市局班子成员就分管工作讲了工作意见。
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市监狱副监狱长王昌文,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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