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许艳梅)8月29日下午,南充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夏选民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市局在家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夏选民在8月27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基础上强调,
一要做好律师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指导监督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律公科要立即召开所属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强化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责任,律师事务所要将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至每名律师,确保每名律师在语言上、行动上与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每名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四个不得”的执业纪律,严禁私自接案代理;凡涉黑涉恶案件,均应逐一填写典型个案登记表进行报备,落实动态管理机制;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衔接,核准统计数据,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数据相一致;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加强工作衔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工作要求。
二、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浓厚氛围。法治宣传要着重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主题,市局法宣科要立即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和两高两部《通告》,9月3日前,下发至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主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氛围,在所有法治宣传阵地要注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加大“两微一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推送力度;各级机关要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标语,开办扫黑除法治宣传专栏,营造机关内部浓厚氛围;要利用法治宣传车等资源优势,在人员密集区域、汽(火)车站和乡镇赶场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专题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既要有数据,更应有图片、影像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以南部县司法局摸排线索数量为标准,将此项工作弥补起来,务必见到成效,绝不能因工作一时疏忽,漏掉任何问题线索,如其他渠道发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手而没有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局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问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必须实现全覆盖,对有涉黑涉恶前科和吸毒史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必须做到人人见面、有效稳控,摸排台账必须如实、清楚。
四、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监狱每周三前要向市局扫黑办(市局办公室)报送周报,每月24日前报送月工作总结,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对迟报、漏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信息报送实行两条线报送,各单位的周报、月报、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宣传发动氛围营造以及摸排出的黑恶势力线索上报本地扫黑办和市局扫黑办的同时,也要报送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以便市局全面掌握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五、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扫黑办和本地扫黑办的工作要求,9月3日前完成汇报材料起草、软件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的掌握,要达到人人知晓、百分百熟悉;9月4日起,市局成立的各督导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不听汇报、直接查阅软件资料、抽问干部职工、实地查看氛围营造、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座谈律师事务所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督导结果运用,以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市司法局在家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