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炯 张可)日前,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要求,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对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厍某某依法司法拘留,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打响“涉金融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枪。
原来,在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支行诉被告巴中市巴州区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恩阳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恩阳法院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十日之内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并告知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 然而,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厍某某心存侥幸,仅申报了部分财产,刻意隐瞒其在巴州区某乡镇有房屋10余套的事实。该院查明情况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厍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该案对辖区企业型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为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