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近日,笔者从大英县司法局了解到,该局采取三举措大力推进“法治门诊”建设 ,效果初显。截至目前,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116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已办结9件,挽回经济损失26.6万元。
因地制宜搭建平台。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应1个村或社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法治门诊”。由村书记、社区党委书记任诊所主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任副主任,以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医生”,邀请社区综治专干、社区民警、司法所长、退休政法干警轮流到诊所开展工作。目前,已建成蓬莱镇同心路社区、隆盛镇黎明村、卓筒井镇立山村三处法治门诊
“五诊”服务接通地气。3处法治门诊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镇乡“法治门诊”坐班,针对出行困难又亟待解决问题的群众或需要现场查看了解情况的,开展“上门服务”4次。针对重点疑难案件,组织法律专家集体会商4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在社区处理涉法信访、疑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依法予以指导19次。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2次,提供法律咨询8次。
建章立制确保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社区法治门诊提供经费保障,年底对考核优秀的法律服务所予以奖励;统一制作门牌、制度,统一工作职责、流程;实行月报制,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年末对法律服务所工作进行考核并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