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军 牟泓霖)近日,通江县司法局涪阳司法所接到辖区内莲花洞村村委会一份寻求协助调解宅基地纠纷的申请。接到申请后,所内迅速组成由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及该村法律明白组成的六人调解小队,赴莲花洞村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走访查明,矛盾双方为莲花洞村五社村民杨某某和李某某,两家系邻居,杨某某家实施危房改造时,不慎导致两家共用中墙倒塌。杨某某认为自己是实施危改政策,不予赔偿,从而造成纠纷矛盾。
通过了解事情原委后,调解队队员迅速与涪阳镇扶贫办取得联系并了解到,危改政策虽为脱贫攻坚政策,但镇镇府多次提倡由有资质的建筑工程队进行,以保障危改质量和工程安全,但杨某某一意孤行要求自改,同时不愿意和村委签订工程安全协议书。造成的后果,应由自己承担,但对于危改产生的工程费用,验收合格后予以下发。同时了解到,工程动工前李某某就共用墙问题多次找杨某某协商未果。结合以上情况,调解队将杨某某邀请至司法所调解室,就扶贫政策,房屋相邻权益,事实因果和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劝说,经过细致的分析劝说,杨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认知误区,并表示承担对李某某造成的损失,至此,一场让村委束手无策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调解。
该矛盾的顺利调解,得到党委镇府高度肯定,为落实法治扶贫工作实效提供了新的思路,为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提供了鲜活有力的范例,为当地圆满脱贫奔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