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杰 杨棕贤)近年来,汉源县司法局充分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职责,精心指导全县各级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达成了网络完善、工作规范、质量提升三大目标,全县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两个突出”完善调解网络,夯实法治德治自治相融互动的基石
县司法局大力加强调解网络建设,坚持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做调解工作,全县依法建成了“1+30+8”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一是突出行业建网络。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法律效益“三位一体”的原则,秉承将人民调解建在产业链上的法律服务理念,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汉源县果蔬产业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各乡镇组建了30个果蔬产业法律服务点。二是突出专业建网络。聚焦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社会治安、婚姻家庭、林权矛盾等重点领域,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需设立,分类指导”原则,组建了交通事故、社会治安专业调解委员会各2个,医患纠纷、环保纠纷、婚姻家庭、林权矛盾专业调解委员会各1个,共8个县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二、强化“三大保障”满足后勤供给,促进全县专业行业性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
县司法局聚力从调解场地、人员、经费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了全县行业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办公设备保障。严格按照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要求,“1+30+8”调解组织全部实现“有固定场所、有一块牌子、有一枚印章、有一个标识、有一套设备”的五有目标。二是强化人员队伍保障。聘请当地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公道正派威信高,心系群众、热心调解事业的专业调解员,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行业专业人民调解专业队伍。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吸纳人民调解员45人。其中,专职调解员9人,兼职调解员36人,法律工作者9名,专业技术人员29人,离退休干部7人。三是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将“1+30+8”调解组织日常办公经费全额由司法局年度经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办公设备优先采购、办公用品支出优先报销实报实销,近三年年均保障11.6万元;多方争取、筹措资金坚持按时兑付“以奖代补”办案补助,2014-2017年,共兑付补助经费54.94万元。
三、健全“四项机制”提升调解质量,助推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司法局探索建立了完备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实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公安减负、为法院减压、为信访分流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是分类考核以奖代补机制。对调解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于参与具体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根据具体工作量和案件难易程度进行考评考核,分别给予每件100元到300元的“以奖代补”案件补贴,激发了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呈现出调解率高、成功率高、工作质量高的可喜局面。二是矛盾纠纷分级调处机制。凡属调解范围,做到主动受理不推诿、不拖办,坚持抓早、抓小,把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在基层。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及时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对症下药,迅速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的纠纷案件,及时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联合“会诊”、精准调解。三是调解队伍全员培训机制。对调解人员实行岗前培训与常规培训、理论培训与旁听观摩、互动培训与交流探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使广大调解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保证了案件“受理、引流、调解、协议、归档、录入”六个环节的严密规范,四是化解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工作中,严格坚持“凡调必访”的原则,尤其是对重点区域疑难纠纷案件,不间断进行跟踪回访,把回访结果、群众满意度与案件补贴挂钩,有效提高调解质量。2017年1-12月,交通事故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746件,调处成功708件,调处成功率94.9%,涉案金额790万余元;医疗纠纷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6件,调处成功6件,调处成功率100%,涉案金额105万余元;林权纠纷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10件,调处成功7件,调处成功率70%,涉案面积10万余亩,涉案人数1000余人;治安纠纷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295件,调处成功280件,调处成功率94.9%,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涉案人数达560余人。
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汉源调解人不懈努力下,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便捷、有效和群众易接受等积极作用在汉源得到充分发挥,确保所有调解案件及时受理、调处规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演变成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