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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司法局:开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
时间:2019-04-12 18:11:54  来源:

  本网讯(嘉司宣)为了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的提升我区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和执法水平,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3月29日,嘉陵区司法局宣教股、辖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组成法治宣传队来到嘉陵区春飞广场开展《条例》专项宣传活动。

  大造声势,凝聚氛围。春风徐来,阳光和煦,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映入眼帘,点缀了这人来人往的广场,法治宣传队各司其职,精神抖擞,有的张拉横幅,有的搭设法治宣传平台,有的摆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春飞广场的过往群众被宣传队的一举一动所吸引,驻足观望,少时,活动现场群众比肩继踵,在宣传队的引导下现场群众列队而立,井然有序,在火热的氛围中一场围绕《条例》的专项宣传活动拉开了帷幕。

  紧贴实际,创新宣传。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学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活动现场宣传队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条例》宣传,发放《条例》宣传资料、《条例》漫画宣传海报、精美实用的宣传用品,以《条例》为核心,宣讲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突出以案释法,让《条例》的每一条、每一款、每一字,都入脑入心,形成普及一个人、警示一批人,影响一片人的宣传格局,持续扩大《条例》在我区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点面结合,开展咨询。宣传队现场搭建咨询平台,围绕《条例》三十九条内容,突出:“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创制电动车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题、引入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深化公交优先发展理念、强化交通管理能力建设”等六大特色亮点,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细致而全面的解答,深化群众对《条例》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的意识,引导群众要做《条例》的宣传者、维护者、实践者,不做《条例》所针对的违反者,将“守法有序,文明出行”体现于无人处、无摄像处,无监管处,让道路畅通,出行守规,成为一种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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