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
 
名山区红星司法所“三举措”践行“枫桥经验”
时间:2019-04-17 18:14:37  来源:

  本网讯(记者 张杰 杨棕贤)为践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名山区红星司法所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职能,“三举措”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在司法所设置“信访事项调解室”,开辟“信访事项绿色通道”,发挥镇、村调解委员会作用,坚持用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严格执行信访和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信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是确保“访调排查”到位。依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调解组织,将信访矛盾纳入每周、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范围,以“信访事项调解室”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为抓手,主动出击,关口前移,实现信访矛盾早发现、早化解。

  三是提高“访调回应”效率。对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信访事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解答调解;不适合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合法途径解决,最快速的、最大限度地将信访矛盾控制在“一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