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5月13日,蓬溪县司法局蓬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纠纷。为这段千丝万缕的感情纠葛画上了句号。
经查,陈某与贾某2015年初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和,几个月后双方离婚。一年后双方再次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在此期间,双方一直未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原因双方又分开生活,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
在了解情况后,蓬南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女方陈某情绪激动,哭诉自己的委屈和不安。言语激烈,差点与贾某及其亲属发生冲突,工作人员见状分开双方,耐心劝解,安抚情绪。同时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以及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探视权等相关规定,回答了双方的矛盾焦点问题。经过工作人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双方也打开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