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阆中市江南司法所工作人员冒着炎炎烈日和高温酷暑,走村串户,排查矛盾纠纷。当她们来到瓦房沟村走访时,一位大爷拉住了她们的手:“司法所的同志们,我是本村12社村民,我的儿子不管我,不养我和老伴,我想请你们帮忙!”
经调查了解到,吴大爷家住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瓦房沟村,今年77岁,育有两子,老两口身体都还算硬朗,本该颐养天年的他们却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发生了纠纷。

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司法所的同志立即受理了此案。回到单位,马上向江南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汇报了此事。此案件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了以综治办主任为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瓦房沟村干部为成员的调解小组。
8月1日晚上,调解小组全体成员来到瓦房沟村,对该纠纷进行了调解。调解员们首先对吴大爷的两个儿子没有赡养好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释明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同时老人也应当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不得提出过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员建议两个儿子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经过调解员们苦口婆心的劝导,最后,老人和两个儿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父母每年轮流在两儿子家居住,两个儿子每月向两老人支付200元的赡养费;2、两老人田地由两儿子平分;3、两老人生病产生的费用由两儿子平摊。至此, 一起因赡养引发的纠纷终于得以平息。(敬琨 文/图)